一、需进行地基抗震加固的情况
(1)地基承载力不足;
(2)液化、软土地基未作抗震处理或处理不完善;
(3)桩基已产生桩身震害;
(4)沉降过大或仍在沉,上部结构不能承受;
(5)震前或震中有失稳可能;
(6)不均匀地基已在震中遭灾建筑。
二、抗震的加固程序
抗震鉴定—抗震加固设计—设计审批—工程施工—工程监理—工程验收—工程存档。
三、抗震鉴定方法
鉴定方法分二级。第一级鉴定: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。 第二级鉴定:以验算为主、构造影响评价为辅助。
四、鉴定方面: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
五、地基基础抗震加固的原则
(1)尽量发挥地基的潜力;
(2)准确计算作用于地基的荷载;
(3)尽量采用改善结构整体刚度的措施;
(4)尽量采取简单有效的结构构造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