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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房屋安全性鉴定的一点认识

更新时间:2017-07-17 10:18:42    点击次数:2066次
全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,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,较好的支持了地方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。这对既有房屋存在质量隐患的查勘、鉴别、治理,解决房屋突发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一、我国结构鉴定开展情况
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《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》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:房屋所有人和其他负有房屋修缮责任的人,应当定期勘察房屋,掌握房屋完损情况,发现损坏及时修缮;即房屋所有者应承担保证房屋结构安全、维修保养的责任;但是,到目前为止,我国尚无对建筑物必须进行定期鉴定之规定,更未从立法角度进行相关法规建设。

    全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,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,较好的支持了地方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。这对既有房屋存在质量隐患的查勘、鉴别、治理,解决房屋突发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。但是,鉴定行业的发展,在全国范围来说,不是很平衡。特别是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标准化管理更需要大力推行。

二、我国建筑结构鉴定标准

(一)标准

1.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GB 50292-1999

2.《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 GB 50144-2008

3.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125-99

4.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

5.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
东莞房屋安全鉴定小编:LL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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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广东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