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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房屋安全鉴定:房屋安全隐患的存在形式有哪些?

更新时间:2023-06-28 17:40:50    点击次数:668次
能够正常使用的房屋不能简单判定房屋没有安全隐患。例如结构体系存在缺陷的房屋,在环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房屋完好;地震区域未进行抗震设防的房屋,震前房屋完好(相关资讯:

1、现象尚未出现

能够正常使用的房屋不能简单判定房屋没有安全隐患。例如结构体系存在缺陷的房屋,在环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房屋完好;地震区域未进行抗震设防的房屋,震前房屋完好(相关资讯:房屋抗震鉴定);房屋构造有缺陷,使用过程中房屋完好等。虽然房屋使用过程中没有房屋损坏迹象的表现,但灾害来临时会出现房倒屋塌的现象。

2、量变尚未达到质变

房屋建造过程中,各种构件存在的瑕疵并没有影响房屋正常使用,但日积月累安全隐患会逐渐显露出来。例如地基基础的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房屋位移过大;结构出现的受力裂缝的扩展;房屋逐步老化造成抵抗外力能力的降低等。当这些变化达到一定程度,结构或构件不能承受外力的作用时,灾害也就发生了。

3、局部影响整体

房屋应具有良好的承载能力、适宜的刚度和较好的耐久性,在使用期内房屋结构应当适应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。房屋的结构和构件关联性较强,构件共同工作组成了结构整体,构件的破坏或失效会导致结构内力重新分配,造成构件承载力不足或结构整体失稳破坏。构件的失效会引起结构局部损坏或坍塌,而局部损坏或坍塌又严重威协着结构整体的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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